1、 北京商标法
北京商标注册局成立于1940年。目前,北京实施了新的商标规则,旨在简化商标注册程序,加快审查进程,包括驳回审查、听证、公告、异议直至终处置申请,并将商标制度提升到**水平。
2、 北京商标注册概况
北京可以选择在北京申请单独的商标,也可以选择指定北京通过马德里申请商标。公司和个人可以在北京申请商标注册。
北京的商标注册总部设在北京。目前,北京商标局的所有功能都是通过自动商标系统来实现的。北京政府的终目标是将从申请到成功注册的整个时间缩短到6个月左右。
北京商标遵循“使用保护”的原则。目前,成功注册需要1-2年左右的时间,保护期为10年,从申请日算起。连续五年未使用的,可以申请注销。
3、 北京商标注册详细介绍
北京商标注册程序为:申请-审查-公告-注册。
在北京申请商标时,必须告知商标是否在北京使用过。如已使用,需告知具体使用时间,准确到年月日。如果尚未使用,则提交的依据为预期用途。
此外,北京商标申请需要申请人签署的授权书,但无需公证即可简单签署。
在北京提出商标申请后,首先进行数字化和形式化审查,然后进行实质性审查,即相关商标是否能够区分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,是否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禁止注册,同一商标或类似商标是否构成混淆和误认。所有商标的实际检查和检查在北京商标注册处总部完成。
商标被驳回的,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驳回审查,否则视为放弃申请。商标申请人提交答辩状审查后,审查员有权直接准许商标通过审查或者举行听证,为申请人/代理人提供进一步的口头辩论机会,为商标申请提供支持,为商标注册提供证据。应该提到的是,由于北京属于普通法体系,所以举行听证会非常普遍,而且大多数案件都会举行听证会。
商标经审查合格的,在商标注册处公报上予以公告。自公告之日起4个月内,任何人都有权提出异议。根据异议程序,商标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异议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异议答辩书,否则视为放弃申请。商标申请提交异议答辩的,进入证据阶段。首先,异议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人答复之日起2个月内,以誓章形式提交异议证据。其次,商标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异议证据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答辩证据;第三,异议人可以在收到答辩证据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质证和补充。此后,该案将进入审理裁定阶段。如果通过审查,没有异议,北京政府将颁发电子商标注册证书。
注:北京政府已不再签发纸质商标注册证书。
4、 货物/服务的选择
尽管北京不是nice协议的成员国,但就nice分类的使用而言,一般可接受选择的标准nice商品/服务。
在北京申请商标时,每类商品/服务有10项,超出部分将额外收费。
5、 特别注意事项
在北京,拒绝更为常见,但成功审查的机会很高,也就是说,大多数案件都可以成功审查。
6、 商标授权与名单维护
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承认商标。经审查,商标注册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和理由充分的,将予以公告,提出异议。如无异议,将列入商标名录。此外,商标局还规定了反向保护措施,即商标局一旦发现该商标被错误地列入商标名录,有权将该商标从商标名录中删除。
七、北京商标的续展期为到期日前6个月
有六个月的宽限期,但有罚款。
总之,我们可以看到,北京的商标制度有其独到的特点。虽然发布拒绝比较容易,但也比较容易克服,而且正在逐步加快审查速度。